学校各相关部门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教发厅函〔2025〕25号)文件精神和9月24日吉林省教育厅相关会议部署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1.依法统计。各部门要严格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《教育统计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工作,确保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严禁虚报、瞒报、漏报、误报、迟报,坚决杜绝篡改、伪造或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,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。
2.夯实责任。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需对数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。数据统计人员为具体负责人,负责具体数据的采集和统计,并按规定时间节点准时上报。
3.数据连贯。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应保持年度间的连续性,如填报数据较上年增减幅度超过20%,须同时提交相关说明及佐证材料。
二、填报内容
2025年《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》主要调查学校基本情况、学生信息、教工信息、办学条件等指标,包括研究生、普通本科生(含合作办学单位)、专科起点本科学生、第二学士学位学生、成人本科生、成人专科生、专职辅导员、教职工、校园面积、图书期刊、资产设备、校舍功能等数据信息。
各部门按照2025年学校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总表目录和分工(见附件2),结合前期数据填报安排,进一步梳理完善本部门相关数据,按时、保质完成数据的收集汇总、审核校验以及相关电子版、纸质版材料的最终报送。
三、统计时间
1.时期:2024年9月1日-2025年8月31日(上学年年初至学年末)数据,如毕业生数、复学学生数等。
2.时点:2025年9月1日数据,如教职工数、占地面积、固定资产总值等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。《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》中的数据是教育部核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,是学校依法办学的重要根据,也是学校制定政策规划的重要参照。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,按时、准确完成数据填报。
2.规范填报。各数据统计人员要认真研读统计指标解释,准确把握指标含义和统计口径,严格落实统计调查制度。填报时须严格按照调查表所列内容逐项填写,注意表间逻辑关系及年度数据衔接,确保内容完整、无遗漏。
3.及时上报。各部门要按照时间截点及时上报数据,并备份数据来源台帐。数据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须报送纸质版材料(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、统计台账和支撑材料至发展规划处备案,以备上级核查。
发展规划处
2025年9月28日